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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医保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管理让市民购药更便捷

发布时间:2021-12-17   浏览量:    来源:淮南日报

   为更好地解决群众“购药贵、购药难”的问题,有效解决群众因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不足、购药渠道不通畅等问题,市医保局、市卫健委联合印发《淮南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管理工作方案》,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,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,满足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、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,患者在“双通道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以直接报销。

   建立完善遴选制度。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等9家医院为我市“双通道”管理定点医疗机构,确保每个县区至少一家;遴选出525名副主任以上医师为我市“双通道”国谈药品责任医师;制定《淮南市首批“双通道”药品协议药店遴选工作方案》,通过自愿申请、县区推荐、经专家评审、现场复核等程序,通过从全市各县区遴选出28家经营管理规范、服务能力强的零售药店作为首批“双通道”定点药店。

   建立完善管理协议。制定《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“双通道”谈判药品补充协议》及《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“双通道”谈判药品补充协议》,明确权利与义务。医疗机构应按照临床需求提供患者所需药品,不得以缺药为由让住院患者外出购药,不应出现进了医保、进不了医院情况,应为参保患者购药提供便利;“双通道”定点零售药店应确保药品供应,满足患者购药需求。

   严格退出机制。大力推进互联网+视频监管,对发现有弄虚作假、虚开发票、以药换药(物)等违规行为,将从严从重处理。“双通道”药店确定后,如谈判药销售量低,服务能力下降、管理不规范、电子医保凭证使用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、年销售“双通道”品种较少的,解除“双通道”药店协议。(记者 贾静)